问题已解决
老师,房产税用途改变,去年是自用的,今年出租,要怎么采集税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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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出租的房产,在房产税基础信息界面点击对应房源后方【维护明细信息】,点击【变更】,填写“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和“其中出租面积”,变更时间选择房屋交付出租当月后点击【保存】,开始从租计征;(2)首次新增从租信息,需要点击界面左上角“从租计征”维护对应出租信息,点击【新增】,填写“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申报租金收入”,如果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点击【增行】进行维护,点击【保存】完成从租计征信息采集;如果需要对已采集的从租信息进行修改,点击【变更】,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3)如果房屋停止出租,则在维护明细信息界面,点击【变更】,将“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和“其中出租面积”改为零,变更时间为房屋停止出租当月后点击【保存】,恢复从价计征。
2023 11/14 15:34
84785022
2023 11/14 15:50
这个界面是这样的
84785022
2023 11/14 15:51
变更后这样提示的
小宝老师
2023 11/14 15:51
你看一下,有一个出租面积这个正常填写。
84785022
2023 11/14 15:59
出租面积写了
84785022
2023 11/14 16:00
去年出租的,今年也出租就没有这个提示
小宝老师
2023 11/14 16:01
建议您从出租开始日就开始这样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