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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题当中他说5月1日申请的留底退税,那我答案当中为什么用总额减去了三月份的那一部分的数据呢?为什么要减去一到三月份的数据呢?

84784997| 提问时间:2023 11/1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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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同学你好,减去3月份的数据是税法政策规定的哦,所以又称之为增量留底退税。
2023 11/14 20:25
84784997
2023 11/14 20:35
我没有听过,是怎么规定的?
小程程老师
2023 11/14 20:47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政策起始时间】 2019年4月1日起 【企业类型】 一般企业(行业范围包含所有行业) 【留抵税额计算口径】 增量留抵税额 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退税公式】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 自2022年4月1日起,进项构成比例按2022年14号公告规定执行,即: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享受条件】 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84784997
2023 11/14 20:55
老师,你并没有讲到为什么要减去2022年1月至三月的那一部分的数据,为什么要减掉,你就针对这一块跟我解释一下就行了。你讲那么多政策,跟那个牛头不对马嘴。
小程程老师
2023 11/14 20:56
同学,请理解一下增量这两个字,就是现在的减去3月份已有的,才叫增量
84784997
2023 11/14 21:02
她减去的是2022年三月,
84784997
2023 11/14 21:03
把2021年的,一整年12个月加上2022年的4月,这没法理解,你看一下图
84784997
2023 11/14 21:04
你看一下
小程程老师
2023 11/14 21:06
同学麻烦把题目拍的清楚一点,全一点,老师再看一下
小程程老师
2023 11/14 21:17
同学,是这样的,它是用2021年1月1日-2022年4月30日的数据,减去2021年1-4月的数据,剩下的不就是2021年5月-2022年4月30日的数据吗,取的就是连续12月的数据呢,你再看看
小程程老师
2023 11/14 21:19
1110-208是连续12个月的货物运输服务数据,171-32是连续12个月的班车服务数据,2560-480是连续12个月的仓储服务数据
小程程老师
2023 11/14 21:20
4221-780是连续12个月的总体数据,所以他算的是连续12个月的符合条件的服务收入比例
84784997
2023 11/14 21:48
明白了,谢谢你
小程程老师
2023 11/14 21:49
不客气,麻烦给老师五星好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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