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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新准则下,合同结算下设两个二级科目“价款结算和收入结转”,按项目进度分别核算应收甲方的工程进度款(贷方发生额)和完工进度收入(借方发生额)。项目竣工后,价款结算累计贷方发生额与收入结转累计借方发生额一致相等,合同结算总账科目余额为零,但是明细科目仍有借贷方余额未平,因此,是否需要将这两个子科目的借贷方余额做反方向对转结平,如下: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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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合同结算下设两个二级科目“价款结算和收入结转”,并按项目进度分别核算应收甲方的工程进度款和完工进度收入。在项目竣工后,价款结算累计贷方发生额与收入结转累计借方发生额一致相等,合同结算总账科目余额为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结算总账科目余额为零,而明细科目仍有借贷方余额未平,那么理论上应该将这两个子科目的借贷方余额做反方向对转结平。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结算明细科目和总账科目余额的一致性。
因此,您可以通过以下分录将这两个子科目的借贷方余额结平: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两个子科目的借贷方余额不相等,那么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借贷方余额相等并结平。
总之,为了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将合同结算明细科目和总账科目余额结平是一个很好的做法。
2023 11/16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