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这个公式是怎么来的

84784988| 提问时间:2023 11/17 00:5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王小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理论上,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2)标准比例 ①金融企业,为5:1; ②其他企业,为2:1。
2023 11/17 01:02
王小龙老师
2023 11/17 01:04
其实本质就是为了防止,本来应该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不走实收资本,而走借款,这样被投资的企业,可以通过利息的方式给股东输送利益,万一企业经营不善,还可以把自己抽离,损害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王小龙老师
2023 11/17 01:06
所以国家说,你们这帮股东别想那么多,我给你定一个标准,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国家不认可,需要交税,这样逼着投资者把实收资本做到位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