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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予以免税是适用哪些内容呢

84785011| 提问时间:2023 11/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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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2023 11/17 16:16
84785011
2023 11/17 16:18
土地增值税免税的还有其他哪些吗
小锁老师
2023 11/17 16:20
1、法定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2、转让房地产免税。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免征土地增值税。 3、转让自用住房免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凡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4、房地产入股免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5、合作建自用房免税。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6、互换房地产免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征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转让免税。对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不论何时转让其房地产,免征增值税。
84785011
2023 11/17 16:37
谢谢老师
小锁老师
2023 11/17 16:38
不客气的,祝您开心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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