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租赁合同签订2年,租户提前1年解除,按照合同约定需承担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N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租户结清前期电费,再付2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16000元(前期欠出租方的33天租金不另支付)。请问这16000元需要开票吗?开票开违约金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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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违约这个是不用开发票 开收据就行
2023 11/20 10:50
84785037
2023 11/20 10:54
哦。有的老师说,完全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才不需要开发票…那这个违约金不开票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玲老师
2023 11/20 10:57
你好 那这个违约金不开票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
84785037
2023 11/20 11:04
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84785037
2023 11/20 11:05
这是会计学堂2023-11-16发的…
玲老师
2023 11/20 11:08
我觉得和这个有差异 这个不是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才开发票交增值税 比如晚付款的违约金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