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 ,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 ,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每月子女教育和赠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 另外获得年终奖30000元。 (1)计算李先生2019年汇算清缴时的应纳税额。 (2)分别计算李先生1月份、2月份 和3月份预扣 预缴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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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23 16:37
小筱老师
2023 11/23 16:45
计算李先生2019年汇算清缴时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6000*12-5000*12-2500*12-3000*12+3000*80%+2000*80%*70%=69520
应纳税额=69520*0.1-2520=4432
李先生1月份预扣预交税额=(16000-5000-2500-3000)*0.03=165元
李先生2月份预扣预交税额=(16000*2-5000*2-2500*2-3000*2)*0.03-165=165元
李先生3月份预扣预交税额=(16000*3-5000*3-2500*3-3000*3)*0.03-330+(3000-800)*0.2+(2000-800)*70%*20%=7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