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个(2)问也没说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啊 为什么直接选总额法 从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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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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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25 10:05
(2)6月30日,甲公司以16 000万元的拍卖价格取得一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房屋,该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当地政府为鼓励甲公司在当地投资,于同日拨付甲公司4 000万元,作为对甲公司取得房屋的补偿;
大侯老师
2023 11/25 10:25
从第(2)本身的资料来看,总额法和净额法都是可以的。题目还有其他信息可以参考吗?
总额法和净额法是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一旦确定,不得轻易变更,看看题目其他地方是不是有相关的信息。
参考条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规定:“(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准则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同样可以选择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选择总额法的,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选择净额法的,应当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