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我公司向a公司采购设备,为了把合同金额做大,把原本30万的合同签成50万,然后我公司付给a公司50万,a公司开50万发票给我公司,然后a公司和b公司签订20万合同,b公司是我公司找来帮忙走账的,b公司把20万再打给我公司的母公司,母公司开20万发票给b公司,这样操作有风险吗

84785021| 提问时间:2023 11/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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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风险肯定有,毕竟涉及虚开发票以及成交价不公允的情况。 但风险大小看你们筹划的程度。比如说证明成交是公允的;帮忙走账的公司除了资金流和发票流,货物流证据是否齐全,是否属于它的经营范围及体量;以及母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货物流、经营范围、体量。 总之就是形式上合理化的程度越高,风险越小
2023 11/30 10:06
84785021
2023 11/30 10:14
明白,形式上确实做到了三流一致,等于我们实际就是购买了一个原价30万的设备,但为了申报补助把设备金额做大了20万,这20万通过走账公司帮忙最后以服务费的名义回到我们母公司,除了第一环节买设备的合同,其他几个环节签订的都是技术服务合同,我觉得应该问题不大
84785021
2023 11/30 10:15
我们母公司有个研发团队,所以跟b公司签的技术服务合同,以这个名义把20万转回来
竹老师
2023 11/30 10:17
还有中间涉及差额20万及税费问题,尽量走账金额不是20万整数。各环节有些调整。
84785021
2023 11/30 10:18
意思是不是进出稍微有点差异,比如18万进20万出,这样比20万平进平出要好?
竹老师
2023 11/30 10:29
是这样的   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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