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建筑服务的发票没有备注项目名称和地址不能在税前扣除是依据哪个政策呢?

84784988| 提问时间:2023 12/06 10:5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是的,是有这个规定的,这个就属于不合规的发票。政策原文需要找一下。
2023 12/06 10:54
玲老师
2023 12/06 10:58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84784988
2023 12/06 14:51
好的,谢谢老师
玲老师
2023 12/06 14:53
 你好同学: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感觉满意的话,麻烦给个5星好评哦。礼貌用语,切勿回复!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