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中原装各以一条生产线交换乙公司的一项专利权。双方于20x2年9月30日签订了资产交换合同,当日生效。合同约定中原装备生产线的公允价值为62万元,乙公司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为65万元,中原装备向乙公司支付补价3万元。合同签订日即交换日,中原装备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64万元(其中账面原值为80万元,已提折旧16万元);乙公司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63万元(其中账面原值为90万元,累计摊销27万元)。中原装备将换入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使用和管理,乙公司将换入的生产线作为固定资使用和管理。中原装备和乙公司均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未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税率分别为13%和6%,乙公司向中原装各支付增值税差额41600元。没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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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具体的问题是什么呢?是编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分录吗?
2023 12/07 16:15
84784978
2023 12/07 16:18
是的老师
婵老师
2023 12/07 16:47
中原装备公司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65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3.9
银行存款-税费差额 4.16
贷,固定资产清理62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8.06
银行存款 3
同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62
累计折旧 16
资产处置损益 2
贷:固定资产 80
乙公司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生产线 62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8.06
银行存款 3
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63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3.9
银行存款 -税费差额 4.16
资产处置损益-无形资产专利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