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预售卡,售卡方与销售方为不同主体。 售卡方给购卡方开不征税增值税普票1万,销售方给售卡方开9千8百元预付卡结算款增值税普票,售卡方给销售方开2千元6%税率增值税发票,我的问题是差额2千元开了两次发票,这样售卡方不是要多交所得税吗?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12/11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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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售卡方就是销售方,不会多交的。
2023 12/11 02:40
薇老师
2023 12/11 02:44
售卡方给销售方开2千元6%税率增值税发票才会交税
84785037
2023 12/11 10:46
我现在有疑问的是所得税的问题,售卡方和销售方不是同一主体,那售卡方分别给购买方和销售方开了一次两千元发票,这样不就是4千元收入了吗?
薇老师
2023 12/11 11:14
只有消费开票时才会确认收入,
84785037
2023 12/11 15:51
可是我看课件讲的不是这么一回事
84785037
2023 12/11 15:51
可是我看课件讲的不是这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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