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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个人去税局代开的租赁普票为啥个税是千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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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核定征税的
按生产经营缴纳
2023 12/14 16:42
84784994
2023 12/14 16:43
啊,核定?个人老师才回复的不是10%吗?这个核定是按个体工商户算的?
郭老师
2023 12/14 16:46
你好,个人也可以核定生产经营个人也可以缴纳的,大部分都是按照财产租赁个税
20%
因为个人有住房有减半的政策才是10%
84784994
2023 12/14 16:48
意思是核定一些扣除费用才按的千分之五?属于各地的政策不一样?
郭老师
2023 12/14 16:49
对,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84784994
2023 12/14 16:50
跟书本上不一样啊,书本上没说可以核定减除费用。。
郭老师
2023 12/14 16:51
不一样。实际还是按你税务局的来
你那样划算啊
84784994
2023 12/14 16:52
确实,专票要交300多,普票只要80多
郭老师
2023 12/14 16:58
专票他带着增值税附加税。
84784994
2023 12/14 17:03
我当时看了房产税也不免,个税好像也高的比普票
郭老师
2023 12/14 17:03
那你可以问下你当地具体的政策。
84784994
2023 12/14 17:04
疫情期间是指哪个期间啊我记得是22年10.1开始免的吧,是到23.12.31?忘记了。。
郭老师
2023 12/14 17:09
明确减免税适用对象。通过减免同一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至少三个月(含)以上租金,帮助其渡过疫情难关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服务业小微企业是指从事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行业,且同时符合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84784994
2023 12/14 17:11
我还想知道那个疫情总的时间段
郭老师
2023 12/14 17:17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发〔2023〕9号)规定,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郭老师
2023 12/14 17:18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 规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请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2022年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范围包括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六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包含自然人。其他行业的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4〕6号)《市政府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府〔2019〕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事项的通知》(苏州税函〔2019〕52号)等文件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