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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公司,销售花生瓜子,有和个人签订的农产品收购合同,可以自开收购发票,抵扣进项吗?有没有条文规定?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3 12/1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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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这个的话是可以抵扣的,只要是农产品相关的
2023 12/17 16:57
84785002
2023 12/17 17:00
有没有条文规定
小锁老师
2023 12/17 1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农户收购农产品,按照收购单位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目前,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只能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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