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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在甘孜州,为了在成都买社保和公积金,成立了一个成都分公司,分公司只有发工资和交社保公积金的支出,上述支出都是由总公司先转到分公司再支出,总分公司如果分开做账的话这个业务分别应该怎么记账呢?有没有必要给分公司单独建账?

84784975| 提问时间:2023 12/1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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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这个的话,是有必要单独建立账务的,这个
2023 12/1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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