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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造合同在2018年10月签订,1年后工程动工,2021年7月第一次付款,财务牵扯到什么税务问题吗

84784950| 提问时间:2023 12/2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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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是这个你按正规的话,你应该早就要开票。
2023 12/20 16:27
84784950
2023 12/20 16:28
2021年7月全额开的
84784950
2023 12/20 16:30
我2023年11月转的固定资产,但没有房本
宋生老师
2023 12/20 16:31
你好达到完工程度可以使用后就可以转固定资产了。
84784950
2023 12/20 16:32
我们2022年12月就转租打到使用状态了
宋生老师
2023 12/20 16:32
您好那你可以转入固定资产。
84784950
2023 12/20 16:35
税务局说我们延期了,有什么税务说法吗
宋生老师
2023 12/20 16:37
你好本身是应该员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要确认的。你这个确实是延期了。
84784950
2023 12/20 16:38
有税务惩罚吗
宋生老师
2023 12/20 16:40
您好这个税务局是可以处罚的。
84784950
2023 12/20 16:44
根据什么呢,老师
宋生老师
2023 12/20 16: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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