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为什么还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冲减其他业务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是损益科目在当期期末的时候已经结转了余额应当是零了,再处置的时候已经跨年了,再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冲减其他业务成本,难道不重复影响利润吗? 比如2022年: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元; 2022年利润多了200元。在2023年处置时再次,借:其他业务成本200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元,把成本变小200元,难道不是加大利润200元吗?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年利润,处置时结转了好理解。这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个让人费解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你好,请稍等我和你详细说。
2023 12/22 08:40
木木老师
2023 12/22 08:44
第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不稳定的,浮动损益,出售时把他转入其他业务成本,理解为还原成原价,让这笔收入更加坐实。
第二,其他业务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是损益类科目,一增一减,实际利润是没有变化的。
84784958
2023 12/22 09:34
同一期的损益一增一减,对当期利润没有影响,但是跨年度不在同一期的一增一减,对各期利润是有影响的,为什么还这样处理呢?从整体上看是不影响。为什么不把这个浮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各期利润,在处置时做实这笔损益,这样只对处置期转到当期损益,这样不是更合理吗?
木木老师
2023 12/22 09:54
跨年之后,即使本年度没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那也会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啊,对整体利润是没有影响的。
至于同学说的为什么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个只能说准则规定。
我个人理解还就是,把他类比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他无法通过现金流量测试,毕竟房租不是每个时间段都一样,也不会制定长期持有,因为有可能价格合适就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