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商业银行A行于2020年3月6日向借款单位甲企业发放一笔短期货款,金额为500万元,期限为3个月,利率为4.35%,按季定期结计利息。要求分下列椅况列出A行发放货款、结计利息和收回货款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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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贷款发放:
当A行向甲企业发放短期贷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贷款 - 甲企业 500万
贷:吸收存款 - 甲企业 500万
这里的“短期贷款”和“吸收存款”都是A行的资产账户。发放贷款意味着A行增加了其资产,同时减少了对应的存款。
1.利息结计:
由于贷款的利率为4.35%,且按季结计利息,所以每个季度A行需要计算并收取利息。假设每个季度利息为500万 * 4.35% = 21.75万。
第一个季度结计利息的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 甲企业 21.75万
贷:利息收入 21.75万
第二、第三季度类似,只是不需要再借记“应收利息”。
1.贷款收回:
当贷款到期时,甲企业需要偿还本金和最后季度的利息。假设最后季度的利息仍然是21.75万,则A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 - 甲企业 500万 + 21.75万 = 521.75万
贷:短期贷款 - 甲企业 500万
贷:利息收入 21.75万
2023 12/22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