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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例】某高校教授陈某取得收入如下: (1)1月从学校取得基本工资4000元,教授津贴5000元,因公出差取得差旅费 500元,提取并缴付“五险一金”1819元。 (2)4月,因出版一部学术著作获得预付稿酬20000元,6月正式出版后又获得 稿酬30000元。 (3)7月2日应邀到另一高校做一场学术报告,取得收入2000元。7月3日因担 任另一高校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取得答辩费4500元。 (4)8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20元以及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利息收入 1200元。 (5)陈某每月的基本工资皆为4000元,教授津贴为5000元,他是独生子女,父 母皆去世,有一位80岁的祖父,但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 计算: (5)陈某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填报了相关信息,计算其年度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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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您好,差旅费不计入个人收入,稿酬按照所得80%计入“稿酬所得”,利息收入属于单独计税。其他的稍等哈
2023 12/22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