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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和自然人个人签了一个设计合同,然后,给对方支付服务费,通过发放工资的形式把这些费用给对方支付出去,这种情况下,还需要和对方签订劳务合同吗?这个只给对方申报个税就可以了是吗

84785000| 提问时间:2023 12/2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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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这是你的员工吗?如果发工资,就要交社保了。
2023 12/22 17:29
84785000
2023 12/22 22:46
不是员工,对方做策划文案剪辑啥的,意思是和对方签订一个试用期的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把这6万多块钱,在这三个月中给支付出去,试用期间不是可以不交社保吗
84785000
2023 12/22 22:50
再一个就是,如果不是以工资形式出去,和自然人签订的这个合同,分三次不是等额的把这6.5万给支付出去,这种是需要在给对方支付款项的时候按劳务报酬给她代扣个税吗?还是怎么操作
岳老师
2023 12/23 11:31
试用期也应当交社保。 如果签订劳务合同,那就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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