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想了解一下,为什么权益法转成本法,最后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而不是直接看所占份额的账面价值呢?(同一控制下)或者是直接按几次增资时所付出的公允价值呢?(非同一控制下)

84784992| 提问时间:2023 12/22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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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再斌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本题计算需要一些时间,稍后回复你!
2023 12/22 18:27
姜再斌 老师
2023 12/22 20:50
你好,感谢你的耐心等待,本题解析如下: 取得新投资之后的长投账面价值为=原来30%的账面价值+新购入40%的公允价值=100+18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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