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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业录用残疾员工税务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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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津政规〔2023〕2号)》,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14400元(含)以上的,减免税额为14400元;小于14400元的,据实减征。
2.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应当依法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情况纳入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范围。
4.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应当依法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2023 12/26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