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乙两个企业均为制造企业,业务模式相似,同为加工生产机器配件,一般纳税人,甲企业的年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的金额为263万元,乙企业年不含税销售额为305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的金额为267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进项可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进行筹划?

84785020| 提问时间:2023 12/28 20:3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姜再斌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可以把销售业务分成销售配件及安装调试服务,这样增值税税率分别适用13%,9%,可以降低税负
2023 12/28 20:44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