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简易计税申报表的填写,图片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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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吗?具体什么业务简易计税
2023 12/30 20:38
84785035
2023 12/30 20:40
是小规模纳税人,有开1%和3% 专票,也有普票,但是没有申报报过,不知道勾稽关系,先确定一下填写方法再申报
耿老师
2023 12/30 21:29
你好!你填写份是3%减按1%缴纳增值税吗?
耿老师
2023 12/30 21:32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且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工商户,下同),按季度申报,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2万元,无其他收入。
在这一情形下,甲公司第二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202000÷(1+1%)=200000(元),免税额为200000×3%=6000(元)。甲公司财务人员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应在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的“货物及劳务”列,填写“200000”;在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的“货物及劳务”列,填写“6000”。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货物,价税合计销售额为20.2万元。其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1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1万元,无其他收入,且无其他免税项目。
乙公司季度销售额虽未超过30万元,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入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适用免税政策。因此,乙公司开具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收入部分,需要分开填写申报表。另外,乙公司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且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须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那么,乙公司开具普通发票部分不含税销售额为101000÷(1+1%)=100000(元),免税额为100000×3%=3000(元)。对应这部分,乙公司财务人员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应在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的“货物及劳务”列,填写“100000”;在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的“货物及劳务”列,填写“3000”。
乙公司开具专用发票部分不含税销售额为101000÷(1+1%)=100000(元),减征额为100000×2%=2000(元),应纳税额为100000×1%=1000(元)。对应这部分,乙公司财务人员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应在第1栏“(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第2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货物及劳务”列,分别填写“100000”;在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的“货物及劳务”列,填写“3000”;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的“货物及劳务”列填写“2000”;在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货物及劳务”列填写“1000”。
情形三:差额扣除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丙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征收,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1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含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其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第二条明确,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丙公司第二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201000-100000)÷(1+1%)=100000(元),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免税额为100000×3%=3000(元)。
那么,丙公司财务人员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应在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写“100000”;在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写“3000”。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时,应在“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的第2栏“本期发生额”内,填写“100000”;第3栏“本期扣除额”内填写“100000”;在“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6栏“本期扣除额”内填写“100000”;在第7栏“含税销售额”内填写“101000”。
情形四:扣除不动产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
丁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安装服务,取得价税合计收入10.1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不动产,取得价税合计收入52.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无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