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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提问时间:2023 12/3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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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东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CMA,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根据出境加工的定义,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自有的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等货物委托境外企业制造或加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并支付加工费和境外料件费等相关费用的经营活动。因此,半成品运往境外分公司加工不需要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出境加工的货物,如果因故无法按期复运进境,企业应及时向主管海关书面说明情况,海关据此核扣复运进境商品数量。如果对逾期不向海关核报的出境加工账册,海关可通过电子公告牌等方式联系企业进行催核。催核后仍不核报的,海关可直接对账册进行核销。
2023 12/3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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