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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份将一批自产的帐篷捐赠给灾区,该批帐篷共计20,000件,每件帐篷的单位成本是115元,该公司无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也无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请计算该批帐篷的计税销售额。 解答:对外捐赠自产货物,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由于该公司无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也无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则应按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20,000×115×(1+10%)=2,530,000(元) 为什么是10%的成本率?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4 01/0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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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稍等,解答过程中
2024 01/03 20:19
朱小慧老师
2024 01/03 20:20
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所以10%是这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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