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第二张我拍的这个题是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情况 第一张图要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一个应该怎么计算呢 第(1)(2)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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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相关分析如下,假设增值税率13%,所得税率25%计算 方案一、增值税80*0.13-70*0.13=1.3,所得税10*0.25=2.5 方案二、增值税100*0.13-70*0.13=3.9,所得税(100-70-20)*0.25=2.5 在所得税相等情况下,方案二要多缴纳2.6的增值税
01/04 12:11
何萍香老师
01/04 12:16
您好!
1第一个方案为“折扣销售”,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开在同一张发票列明的或在备注栏列明的,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不得抵减折扣额。 应纳税额=80*(1-70%)/(1+13%)*13%=2.76, 第二个方案是“买物赠物”方式指在销售货物的同时赠送其他同类或其他货物,并且在同一项销售货物行为中完成,赠送货物的价格不高于销售货物收取的金额。对纳税人的该种销售行为,按其实际收取的货款缴纳申报增值税 应纳税额=100*(1-70%)/(1+13%)*13%=3.45 2第一种方案税后利润:80*(1-70%)/(1+13%)-2.76*(7%+3%)=20.96 20.96*(1-25%)=15.72 第二种方案的税后利润=100*(1-70%)/(1+13%)-3.45*(7%+3%)=26.20 26.20*(1-25%)=19.65 第二种方案税后利润比第一种方案多19.65-15.72=3.93 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多交增值税=3.45-2.76=0.69,综上,第二种方案更好 3如果不在四川省,“买物赠物”方式在增值税处理上视同销售,赠送的商品可以理解为实物折扣,如果开具发票,顾客买和商家送的商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符合国家“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的规定,所以和在四川省计算出来的税额是一样的,按照(100+20-20)*30%/(1+13%)*13%=3.45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应该将总的销售金额100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和在四川省计算出来的一样,税后利润: 100*(1-70%)/(1+13%)-3.45*(7%+3%)=26.20 26.20*(1-25%)=19.65 所以,还是第二种方案更好
84784971
01/04 13:32
你好 题目中的价格应该都是含税的 都要做价税分离
何萍香老师
01/04 13:47
您好 !对的,有做价税分离的哈
84784971
01/04 13:50
我这个算法对吗
何萍香老师
01/04 13:54
不对,您这个70怎么来的呢,您详细看我上面发给你的答案分析就可以哈
84784971
01/04 13:56
70是因为商品毛利率是30%,原价是100 而且第一张图片课本上也是这么算的
84784971
01/04 13:57
这个例题
84784971
01/04 13:57
这两个题的区别就是这个例题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是我做的那个要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何萍香老师
01/04 14:03
折后销售毛利率30%
那就是70要改成56就对,然后是2.76
84784971
01/04 14:05
但是我这个例题的答案就是按的70而不是56
何萍香老师
01/04 14:09
你看下题目是一样吗?你例题我没看到题目只看到答案,毛利率30%肯定是按折后价来的,不可能按原价来,原价100,实际按80销售,成本是70的话毛利率不可能30%的呢
84784971
01/04 14:12
题目是一样的 我还有个问题 算企业所得税是得先(利润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然后再乘以所得税税率吗
何萍香老师
01/04 14:13
是的哈,你理解的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