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原材料5000件,单位价格20元,共计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款项已支付。待材料运达公司后,验收时发现短缺150件,经查,有90件为供货方发货时少付,由其补足,50件由运输公司赔偿,其余10件属于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要求:编制购入原材料、发现短缺、查明原因、收到补发原材料、收到款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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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购入原材料:
借:在途物资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
1.发现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510
贷:在途物资 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0
1.查明原因:
借:其他应收款-运输公司 385.47
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2974.53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360
1.收到补发原材料:
借:在途物资 18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1
贷: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2111
1.收到款:
借:银行存款 2111
贷: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2111
01/04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