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是加油站,一般纳税人,客户充值了10000元的卡,我们送他了500元,也就是客户卡上有10500选的金额,那么后期客户来加油,从卡里扣,送的那个500元可以直接减收入吗,还是直接做费用,有哪个政策可以说明这个情况

84785009| 提问时间:01/0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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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按规定是要全额做收入,然后赠送部分进入销售费用
01/08 16:25
84785009
01/08 16:26
有哪个政策规定了呀
耿老师
01/08 16:29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如果是无差别赠送,需要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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