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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收到的分红计入投资收益,已经申报缴纳了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投资收 益在财务报表上有显示,这样申报生产经营所得时怎么申报呢?是要把这个收益减去吗?如果减去的话,和财务报表不一致了,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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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收到分红计入投资收益,已经申报缴纳了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款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申报生产经营所得时,需要将投资收益从申报表中减去。这是因为,投资收益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得,而是属于投资者从企业活动中获得的财产性收益,已经在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中进行了纳税处理。
01/09 02:56
薇老师
01/09 02:58
如果减去的话,和财务报表不一致了——调整报表与申报一致即可。
84784962
01/09 07:32
那这个投资收益不入帐吗?
薇老师
01/09 09:18
收益不能重复入账,前面的收只益已经分掉红利了,就不能再确认收益啦啦!
薇老师
01/09 09:34
收到收益是先计投资收益,然后再按个人所得税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交完个税后的钱就可以给到个人手上了,不用再重复计收益哦。
84784962
01/09 09:36
做账还是做在投资收益里的,申报时财务 报表和生产经营所得报表把这个剔除出来是吗?
84784962
01/09 09:36
做账还是做在投资收益里的,申报时财务 报表和生产经营所得报表把这个剔除出来是吗?
薇老师
01/09 09:42
可以的,数字能与申报对上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