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老师问一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期末数是23483.8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3483.48元,差0.4元?这个差额怎么调?分录怎么做?谢谢

84785009| 提问时间:01/0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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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稍等我这边算一下
01/09 14:59
84785009
01/09 19:50
老师您这边核算的怎么样了
小小霞老师
01/09 20:09
你好,最终你这边缴纳的税金是多少呢?按理应该是结平才对。 你根据你的增值税明细账和你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核对下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相当于未交增值税减少):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减)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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