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在补申报2022年的租赁合同印花税的时候,一直弹出这个提示 “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应在表头属期内”,我是哪里填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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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税款所属期是2022年10到12月份,你书立(领受)日期也需要属于10到12月,而你填写的是2023年1月份,自然就有这个提示的
2024 01/12 15:50
84784970
2024 01/12 15:53
老师,我把这个日期改到了2022.12.31,还是有这个提示
邹老师
2024 01/12 15:55
你好,是还有哪个提示呢,能提供一下图片吗
84784970
2024 01/12 15:56
跟上面一模一样的提示
邹老师
2024 01/12 15:57
你好,麻烦你提供一下图片,我需要检查是否有错误
84784970
2024 01/12 15:57
因为是补申报2022年的,所以这里我选的是纳税人自行补正
邹老师
2024 01/12 15:59
我需要的是这个图片,箭头的地方改成了2022年10到12月份的日期才是
84784970
2024 01/12 16:01
不知道跟前面的选项有没有关系,(纳税人自行补正)
邹老师
2024 01/12 16:02
你好,你之前提供的就是这里日期有问题,才有这个提示啊
84784970
2024 01/12 16:04
改成2022.12.31号,在属期内,还是有这个提示啊
邹老师
2024 01/12 16:05
你好,麻烦把改成2022.12.31号,还有提示的图片提供一下(我需要看到改动之后的日期图片)
84784970
2024 01/12 16:09
老师,这个就是啊
邹老师
2024 01/12 16:09
你好,还有这个地方空着,也需要填写上
84784970
2024 01/12 16:13
那个上面是买卖合同,当期自己申报了,现在我不申报的是租赁合同的
邹老师
2024 01/12 16:14
你好,上面的买卖合同,也需要写凭证书立(领受)日期才是。
写了才不会提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