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市城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2019年5月承包了某市政工程,同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W公司,与分包单位发生下列业务:(1)5月,该公司根据分包合同,通过银行向分包单位预付备料款200000元。(2)7月,该公司根据工程进度预付给分包单位工程款400000元。(3)9月,分包工程完工,根据经审核的分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单”,结算应付分包工程价款1090000元,取得分包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金额为1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90000元。(4)9月,在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应付分包工程款中扣除预付备料款200000元和预付工程款400000元。(5)10月,以银行存款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490000元。要求:为市城建公司作出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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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借预付账款20万
贷银行存款20万
借预付账款40万
贷银行存款40万
借工程结算1090000
贷预付账款60万
贷应付账款49万
借工程施工100万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万
贷工程结算109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万
贷工程施工100万
01/13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