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11年3月10日时鉴于业务开展的需要,出纳 李胜经与开户银行协商, 核定本企业的库存现金的保留天数为4天。企业 日常现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 采购零星材料的支 出、零星劳务费支出、办公费和其他支出,其月 度的平均 现金支出总额(但不包括定期的大额 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分 别为 36000元、9000元、6000元和18000元。那如 何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呢? 经批准后库存现金限额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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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库存现金限额 = 采购零星材料的支出 + 零星劳务费支出 + 办公费和其他支出 = 36000元 + 9000元 + 6000元 + 18000元 = 69000元。
考虑到企业与开户银行协商的库存现金保留天数为4天,可以将月度的平均现金支出总额乘以4天,以得出4天的现金支出需求。因此,4天的现金支出需求 = 69000元 * 4天 = 276000元。
经批准后的库存现金限额 = 4天的现金支出需求 + 1天的零星现金支出预留 = 276000元 + 9000元(零星劳务费支出) = 285000元。
因此,经批准后的库存现金限额为285000元。这个限额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定期的重新核定和调整。
01/15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