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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伤残待遇 (1)生活护理费 (2)—次性伤残补助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伤残津贴 这几个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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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生活护理费:是指对因伤残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按照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评定为伤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国家规定,根据伤残等级和有关政策确定。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该补助旨在帮助工伤职工在离职后仍能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该补助旨在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过程中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
5.伤残津贴:是指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津贴,其标准分别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90%、85%、80%、75%。如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01/17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