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咨询个问题现在房地产公司把房子抵给他们分包,我方是从分包手里包来部分活,现在分包又把这个房子抵给我方,我们又把房子卖给个人,现在怎么做手续我们没有风险还能直接下分包的往来

84785018| 提问时间:01/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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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分通过cpa会计,cpa会计达人
是抵给我们
01/18 21:10
84785018
01/18 21:10
不是抵押
84785018
01/18 21:33
这个会涉及到税吗,重新描述一下甲方是地产公司,分包方是建筑公司,我方也是建筑公司从分包公司建筑公司好的活,现在甲方地产把房子抵给分包的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把房子抵给我们我们
84785018
01/18 21:35
三方相互都没有过户,最后我们把房子卖给个人,我想问老师这个个人把房款打给谁没有风险
84785018
01/18 21:41
老师在吗没有理解
84785018
01/18 21:49
老师你说的增值税和印花税及所得税是房子的税吗,还有这个个人要贷款贷款的这部分资金直接就发给地产公司,资金流就断了因为老板说地产公司这个款付给建筑公司有可能就有所无回,所以我想问老师这样的话我们往来怎么核销,因为我还挂着应收建筑公司的账
84785018
01/18 22:02
那房子不是已经做手续顶给我们了
84785018
01/18 22:28
那我们买了这个房子钱怎么弄
84785018
01/18 22:58
现在是老板已经要将这房子卖掉,卖给这个人要房贷房贷部分银行要直接转给地产公司,首付这部分老板让直接转到我们账上,老师你觉得这样可以吗,一共顶了2套,另一套老板说我们欠供应商货款让顶供应商这样我们要做什么手续才能没有税的风险
84785018
01/18 22:58
多谢老师答疑,老师辛苦了
84785018
01/19 08:46
老师有三方抵债协议能相互抵消往来吗
木木老师
01/18 21:04
同学你好。 你说的抵给,是抵押吗?作为付款的一个保证? 如果是的话,按照抵押权的顺序,你们是最末位的,将来如果房子被拍卖变卖,你们的受偿顺位是最低的。
木木老师
01/18 21:06
如果可以的话,你们和前面几个分包人约定一下,你们为抵押顺位第一受偿人,这样会好一些。
木木老师
01/18 21:22
作为付款方式吗?用房屋作为分包款?
木木老师
01/18 21:41
同学说的抵就是当做分包款的付款吧。 房屋在这期间应该没有过户吧,就是你们把房子卖出去,买方直接去和房地产公司签合同,这样的话,你们不涉及与房屋有关的税费。 只要不涉及过户也就是产权转移,那么你们不用担心任何与房屋有关的税费。 正常业务的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是要交的。
木木老师
01/18 21:45
就是房子有没有把产权转移给你们,也就是把房子过户到你们公司的名下,如果没有,不用担心与房屋有关的税费,你们就按照正常业务处理就行了,正常业务是多少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你们就是多少。
木木老师
01/18 21:48
我看有些房地产商售房的时候会推出一些工抵房,低价出售。 这种是为了支付工资的吧,你们就是类似这种吗? 如果是,那么就是没有权属转移,你们实际还是收正常价款,不会有与房屋相关的税费。 和正常业务处理一样就可以了。
木木老师
01/18 21:56
买方的房款肯定是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公司的,因为房屋的权属是房地产公司的,不是你们的。 买方支付价款后,你们能做的,就是及快去要求付款,一定拿着合同。 同学一直说抵,这个可能是你们建筑行业的一个用词,法律上不会按照你说的这个抵来确认的,会看合同、抵押权。 如果你们没有抵押合同、没设定抵押权,我只能说你们挺被动的。 至于账务处理,照样按照未付款处理。 比如你们之前账务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笔分录不要动,就是你们的应收账款,对方并未实际支付,不能销掉的。
木木老师
01/18 22:09
同学说的做手续抵给你们,是什么样的手续? 仅仅是一份协议?还是签订的合同?还是合同+抵押登记? 不同的手续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不一样的。 同学账务上的处理,依旧还是应收账款,除非房屋是产权转移给了你们,也就是过户给了你们,你们可以在账务上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或者是 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只要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就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学好好看下你们的手续是什么吧,应收账款肯定是不能销掉的,最多你可以计提一下坏账准备。 同学记住一点,只要房子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就不是你们的,你们就没有收到对方应支付的款项。
木木老师
01/18 22:36
同学是想说房子卖了吗? 你们能做的就是看房屋价款是多少,比如你们应收分包款50万,房子卖了80万,你们就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你们50万。 如果你们应收款100万,房子卖了80万,就要求将房屋出售价款支付给你们,然后继续去追剩余20万。 先去协商,要求尽快付款,不行只能走法律程序。 目前只是房子卖掉了,具体能不能收回价款,还不确定,同学也不要太悲观,也许结果还是蛮好的。 账务记得不能销掉就可以。 所有的手续、合同保留好。
木木老师
01/18 23:04
这个流程比较麻烦,因为还涉及房管局的相关手续和银行,我实在解释不了。 就是我还是之前说的那个观点,房子只要没过户给你们,就不是你们的,账务上肯定是不能销。 至于付款这个流程,涉及行政部门比较多,我实在不敢乱说,同学不行问问房管局,再不行就咨询律师吧。
木木老师
01/18 23:05
至于同学说的税务风险,只要没过户给你们,你们不涉及与房屋有关的税费。 只涉及你们正常业务的税费。
木木老师
01/19 09:15
可以的,同学,就是记得留好协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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