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园区招商引资的。目前我们公司总部有3家公司在重庆,然后员工有62人,这62个人的劳动关系,分别放在了这3家子公司并签订的劳动合同。我们招商引资的园区在重庆之外的其他地区,有上海、成都、聊城等地,我们重庆的业务人员把客户引入到各个园区之后,当地政府会给我们平台公司一笔财政奖励,但是这个财政奖励的收款公司必须是当地的公司,因此我们就在每一个园区成立了一家企业来收这笔财政奖励,而当地成立的收款的这家企业除了收财政奖励之外,没有其他的费用和收入。我现在想问的是,当我们收到这笔财政奖励后,要按照比例转入到重庆公司,这样我们两边的公司如何做账了?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不是要申报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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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当时政府补助是以谁的名义申请的?
01/20 11:23
84784966
01/20 12:28
是我们园区的公司申请的
郭老师
01/20 12:30
你好,这个是专款专用的吗?如果是的话,你们做专项应付款,发生了成本费用之后转营业外收入。你的增值税所得税都不需要交,
然后重庆这边你看它主营是什么的,
84784966
01/20 12:31
不是专款专用,就是我们的客户在园区纳税之后,当地给的返税
郭老师
01/20 12:32
好,对方不需要你们开发票吧,不需要的话,增值税不需要交,所得税需要交,做营业外收入。
84784966
01/20 12:33
我们是平台公司,我们引进的客户在那里纳税了,然后统一返税到我公司账户,我公司再返给客户,这种我们可以做代收代付吗?
郭老师
01/20 12:39
你好,你有代收代付的证明,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