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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受让的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为什么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84785045| 提问时间:2024 01/2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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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原因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取得该资产的成本(即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作为资产的计税基础。同时,债权人在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时,可以抵扣受让资产过程中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对同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征税,从而合理地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024 01/22 20:48
84785045
2024 01/22 21:00
为什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计算换入资产时不需要抵减增值税进项税。
84785045
2024 01/22 21:00
您在解答债务重组那个地方的时候,我不懂为什么会重复征税。
王超老师
2024 01/22 21:01
非货币性资产? 你问的是非金融资产啊
84785045
2024 01/22 21:19
不是,我就是想问这两个业务的有关于得到的资产(非金融)的入账金额处理为什么不一样?
王超老师
2024 01/22 21:32
我没有理解你的追问,你这个增值税是抵扣的,不存在重复征税的
84785045
2024 01/22 21:4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计算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时是不需要考虑增值税的,而债务重组债权人受让非金融性资产时初始确认时,为什么要抵扣增值税?
84785045
2024 01/22 22:11
老师在吗
王超老师
2024 01/23 06:53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计算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时,通常不考虑增值税,主要是因为增值税被视为一种财务成本,而不是交易成本。增值税是政府对商品和服务销售活动征收的税费,与具体的交换行为并不直接相关,因此一般不将其计入资产的价值。 然而,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债权人在受让非金融性资产时,需要抵扣增值税。这是因为增值税是交易中实际产生的成本,应当在实际支付时扣除。债权人通过抵扣增值税,可以减少其实际的支付额,从而更好地控制交易成本。 简而言之,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增值税一般不计入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而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需要抵扣增值税,以减少实际支付金额。不同的经济行为中,增值税的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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