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咨询你一个问题,我们公司帮县自然资源局代建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由我们公司投资代建这个项目,等项目完工验收入库后,县自然资源局除了支付该项目工程的投资成本外,还要支付投资额的10%做为公司收入给我们,因为我们签订合同的施工方和监理方几乎都是些小规模纳税人,而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抵扣销项税额上我们公司不占优势,所以项目核算的时候,我们想采用净额法,就是施工和监理方开票给我们公司,我公司支付工程款给施工监理方时,进项税额先抵扣,然后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县自然资源局转工程投资成本款给我们公司时,不开发票给县自然资源局,等他们转收入(投资额的10%)给我们公司时,再开具发票给县自然资源局,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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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的意思是走政府补助吗?
01/23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