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9年车辆购置税有没有减半政策?是多少号文件

84784962| 提问时间:2024 02/02 11:0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稍等我查询一下,然后发。
2024 02/02 11:02
84784962
2024 02/02 11:21
好了嘛?查到了吗
玲老师
2024 02/02 11:28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2019-05-2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              2019-5-2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就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如下: 一、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二、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三、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中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为公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企业;公共汽电车辆是指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票价营运,用于公共交通服务,为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的车辆,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六、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七、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八、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九、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5月23日
玲老师
2024 02/02 11:28
暂时就查到这个政策 
玲老师
2024 02/02 11:30
还有一个政策 财政部: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finance.ifeng.com 2019年7月1 要闻 财政部: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6月28日 17:37:56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获悉,6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原文 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4。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6。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年6月28日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