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郭老师,2023年申报的工资,如果在2024年6月底之前没有支付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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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好!大年在线的老师很少,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好不好。不可以的,年度汇缴前没有实发的工资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首先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该税前扣除对于企业而言是指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能不能扣除我们要从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入手,这是基本思路。
1、在《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企业发生的工资支出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所以从大框架上考虑是可以扣除的;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这条明确了三个概念范围:
(1)时间限度: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已经实际发放,一般是次年的5月31日前;(2)扣除限度: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扣除,如果上年计提数比发放数金额大,超过部分是不能够扣除的;
(3)预提限度:该计提的工资数额是属于汇缴年度的,比如2023年计提的数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发放,那这个预提的工资只能是2023年度的工资,不能将本属于2023年工资的在2023年计提并在2024年5月31日前发放,结果在23年度进行扣除;
2024 02/09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