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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是本地项目,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84785008| 提问时间:02/17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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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建筑施工企业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提供建筑服务,且项目尚未开工的情况下,如果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预付款,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的规定,需要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预征率为2%或3%,具体取决于适用的计税方法。 对于本地项目,即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的项目,如果纳税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则不需要再进行预缴。但如果纳税人的项目位于异地,那么就需要在当地进行预缴。此外,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这部分可以结转到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综上所述,对于本地项目,建筑施工企业不需要预缴增值税;而对于异地项目,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点和地点进行预缴。
02/17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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