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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对于消费税来说视同销售,而对于增值税来说却不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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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当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时,虽然这些非应税消费品本身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但由于其使用了应税消费品作为原材料,如果这些原材料的消费税不被征收,就会导致消费税税基的流失。因此,为了维护消费税的税基,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对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行为,需要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
其次,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税。当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时,虽然这些非应税消费品本身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由于其生产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已经被包括在最终产品的价值中,并在最终产品的销售环节缴纳了增值税。因此,对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行为,不需要再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024 02/18 22:14
84785045
2024 02/18 22:41
应税消费品换抵投环节,为什么要缴纳消费税,
易 老师
2024 02/18 22:49
应税消费品在换抵投环节需要缴纳消费税,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避免企业通过订立合同或会计核算等方式,少计销售价格,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通过规定应税消费品在换抵投环节缴纳消费税,可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换抵投环节中,消费税是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的。这有助于确保税收的足额征收,防止企业通过低价换抵投等方式逃避税收。
84785045
2024 02/18 23:00
前面那个问题增值税不视同销售,是不是因为依旧处于同一环节
易 老师
2024 02/18 23:04
学员您好,是的,对的
84785045
2024 02/18 23:09
第二个问题,换抵投环节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生产销售环节?
易 老师
2024 02/18 23:10
你好,可以这样理解
84785045
2024 02/18 23:14
为什么委托加工组价时,组成价格中没有利润这一组成成分。
易 老师
2024 02/18 23:15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在这个公式中,加工费是包含利润的。因此,从受托方的角度来看,就没有必要再加上利润了。所以在组成计税价格时没有成本利润率这一成分。
84785045
2024 02/18 23:17
怎么是从受托方角度?纳税人不是委托吗?为什么不是从委托方的角度?
易 老师
2024 02/18 23:19
委托方是购买,受托方才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