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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糖尿病产生的住院费用可以作为大病医疗来扣除吗?

84784988| 提问时间:02/1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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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sie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五科合格
同学你好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或者其配偶,或者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有超过 15000 元的情况。 大病医疗的扣除,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扣除。就个人负担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限额据实扣除,最多可以扣除 80000 元。 具体扣除时,纳税人或配偶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既可以由纳税人本人扣除,也可以由配偶扣除。对未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父母双方选择在其中一方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按年享受,具体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纳税人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 没有具体的病的要求限制
02/19 16:13
84784988
02/19 16:16
那么糖尿病住院,总共花费了5500元,就不能享受扣除了吗?
84784988
02/19 16:17
花费了5500元
cassie 老师
02/19 16:20
是的 同学 金额未达到标准
84784988
02/19 16:22
老师,能不能加你个微信呢?后面方便请教
cassie 老师
02/19 16:24
同学您好 建议直接在网校提问哈 因为老师比较多 回复的也比较快 
84784988
02/19 16:28
还是加个微信吧,方便吗?
cassie 老师
02/19 16:29
不好意思啊 不太允许私下与学员联系 很抱歉 希望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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