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在实操过程中,遇到房产税的这类情况吗?就是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每年4月和10月缴纳。那么缴纳当年11月和12月(但是10月申报的时候不知道,11月和12月还有有新签订的合同,还有新的租金收入),所以自能等到次年4月在补充申报,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以?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4 02/2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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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可以的,只要全年申报的租金是一年的额就可以啦
2024 02/20 16:35
84785035
2024 02/20 16:38
但是次年4月补充申报了上一年11月 12月份的。上年申报报的不是全年的呀?
暖暖老师
2024 02/20 16:39
次年申报了也没有问题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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