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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资薪金申报没有5000的费用扣除是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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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1.如果同时任职两家单位而且发放的工资都是工资薪金,只能选择一家扣除5000块,另外一家没有扣除金额。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会汇总计算多退少补。
2.如果刚从一家单位跳槽到另外一家,新单位没有扣除项,有可能5000块钱的扣除费用在上一家任职单位。可以要求原单位在个税扣缴系统中做离职,填写离职日期。
3.如果在个税APP-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里面查询只有现单位一家任职受雇单位,那极有可能是现单位把你的入职时间填错了,填写的入职时间晚于申报个税的期间。
02/21 15:56
84784973
02/21 16:13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税怎么计算
刘艳红老师
02/21 16:18
(一)当月工资薪金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税率按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所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所适用的税率来确定。
【案例1】张-华在**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36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为2000元(24000÷12),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二)当月工资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2】张-华在**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3100元,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
第一,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2个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3500-3100)]÷12=1967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第二,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00-(3500-3100)]×10%-105=2255(元)
84784973
02/21 16:25
专项扣除大病医疗的标准是多少???
刘艳红老师
02/21 16:26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84784973
02/21 16:29
有最低限额吗??
刘艳红老师
02/21 16:41
没有,不超过最高的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