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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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就是我未实缴就把股权转让给您了,然后您也没 有按期缴资本,我要承担这个出资责任的
02/22 08:15
84785018
02/22 08:29
最后都需要这个转让人承担?
廖君老师
02/22 08:29
您好,是的哦,原认缴股东承担的
84785018
02/22 08:30
那这转给其他股东最后还是我自己的事了
廖君老师
02/22 08:30
您好,是的,我们转让的对象要看好了,不能随便转
84785018
02/22 08:30
那如果转让协议加上与原股东无关呢
廖君老师
02/22 08:31
您好,这个协议不能跟法条冲突啊,以法条为准的
84785018
02/22 08:32
这个是新加的吗?以前也这样吗
廖君老师
02/22 08:33
您好,这是新公司法的规定
84785018
02/22 08:40
那如果是今年7月前变更的,等到明年后新股东缴纳不了资本也需要遵守这条规则是吗
廖君老师
02/22 08:53
您好,是的哦,是这么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