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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收到的收据是盖的销售章50元.能税前抵减吗?

84784977| 提问时间:2024 02/2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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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如果对方符合零星支出的条件是可以的,但是不符合则不可以。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2024 02/22 10:44
84784977
2024 02/22 10:45
但是他盖的是销售章,不是公章也不是财务章。
微微老师
2024 02/22 10:46
您好,收据的问题不大。但是既然有公司的,那就不符合零星支出,那么就不能税前扣除的。需要取得发票的呢。
84784977
2024 02/22 10:47
为啥不符合零星支出啊?就是很单独的买了一个座机而已。
微微老师
2024 02/22 10:48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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