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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任查阅前任工作底稿时,应当要被审计单位确认函,前任向后任提供时不是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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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查阅前任工作底稿时,确实需要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同时,前任注册会计师向后任提供工作底稿也应当是一种规范的做法。
一方面,在接受委托后,如果后任注册会计师需要查阅前任的审计工作底稿,他们必须得到被审计单位的允许。这是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信息的保密性。在实际操作中,后任注册会计师通常会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以便了解前任的工作范围、审计方法和发现的问题等重要信息。这一过程有助于后任会计师评估潜在的审计风险,确定自己的审计策略。
另一方面,前任注册会计师向后任提供工作底稿不仅是职业责任的体现,也有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提供底稿时,前任会计师可能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后任查阅,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指导或解释。如果后任在查阅前任工作底稿后发现了可能的重大错报问题,他们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并在必要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安排双方会面讨论这些问题。
总之,无论是前任还是后任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遵循相关的职业准则和法律法规,确保审计工作的透明性和责任性。通过适当的沟通和协作,可以有效地完成审计任务,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02/23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