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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股利一直挂账存在的税务风险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4 02/2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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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有风险的,具体依据如下: 1、财税〔2016〕36号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财税[2003]158号 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财税〔2008〕83号 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应依法征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国税函[1997]656号 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24 02/25 15:46
84785040
2024 02/25 15:47
可以看出可能存在什么税务问题么
小小霞老师
2024 02/25 15:55
就是主要就涉及长期不分红这个税务风险
84785040
2024 02/25 15:58
意思是作为扣缴义务人这部分的风险么
84785040
2024 02/25 15:58
有点不太理解,可以详细说一下么
84785040
2024 02/25 15:59
一个公司应付股利很高对自身而言有什么税务风险,可能存在什么情况少交了什么税啊
小小霞老师
2024 02/25 16:00
稍等我一会儿整理发给你
84785040
2024 02/25 16:01
好的好的麻烦您了
小小霞老师
2024 02/25 17:25
一个公司应付股利很高可能存在以下税务风险: 1.未按规定计提股利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股利支出计提预提所得税,如果公司应付股利很高但未按规定计提股利税额,就可能存在少交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未及时缴纳股利税款:企业应在分配股利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股利税款,如果公司应付股利很高但未及时缴纳股利税款,就可能存在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3.股利转增资本:如果公司将应付股利转增资本而不进行税务处理,就可能存在逃避股利税的风险。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公司应当遵守相关税法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纳税义务,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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